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(精选4篇)

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(精选4篇)
时间:2024-09-26 03:04

  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【一】:

  我们家养了一只大狗,它长着一身金色的毛,好像是一身金色的铠甲,所以我们都叫它“金毛”。它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着,肉红色的舌头从嘴里伸出来,不停地哈着气,身后的尾巴又大又蓬松,竖得老高了,还一摇一摇的,可好玩了!

  我家的金毛可聪明了。有一次,我带金毛去买早餐,买了豆浆和油条,放在袋子里。金毛居然自己用嘴巴咬着袋子往家走。第二天,我不想出门去买早餐,便拿了一个袋子,在里面放了钱和要买的早餐的纸条挂在金毛的脖子上。我指了指嘴巴,装作吃东西的样子,又对金毛说:“快,去买吃的,分给你吃。”金毛撒开腿飞快地出门了。不一会儿,它就把热气腾腾的早餐买回来了。金毛真是聪明啊!

  我家的金毛还有点贪吃。每次它看见我拿了狗粮,就飞快地把狗盆用嘴拖来,对我“汪汪”大叫,好像在说:“小主人,给我点狗粮吧,再不给我食物,我就要饿晕了。”看着金毛贪吃的样子,我只好倒狗粮给它吃。它看我倒了狗粮,高兴地汪汪大叫,用头蹭我的脸,弄得我痒痒的。它吃饭的时候,吃一口,就把头抬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,那神情好像怕被人偷走了好吃的似的。它看四周没有一个人,就狼吞虎咽大吃起来,不一会儿,就把一盆狗粮吃完了。最后它还四处找我,想让我再给它一些呢。

  哈哈,我家的金毛,可爱吧!我还要多学习一些训练狗狗的技能,让金毛多学本领,成为一只武艺高强的狗!

  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【二】:

  提起薯条,相信你也喜欢,可是此“薯条”非彼薯条。我说的“薯条”是我家的金毛狗。

  一身金灿灿的毛发,不仅活泼可爱,还长得很强壮,我们给这只惹人喜爱的金毛犬取名叫“薯条”。你看他圆鼓鼓的身体,黑葡萄般的大眼睛转来转去,真是惹人喜欢的不得了!

  每当我放学回家时,薯条会在大门口转来转去,似乎在等待我回家。他一看到我,尾巴就像指挥棒,不停地摆来摆去。激动的向我跑来,好像有许多心里话要对我说。他的前爪搭在我胸前,用额头蹭我鼻子,在我的脸上嗅来嗅去,亲热极了。

  这几天,天气十分炎热,我发现薯条趴在地上,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了,嘴巴张得很大,舌头伸的特别长,口水直流,我还以为是心爱的薯条生病了,于是就赶快去找爷爷。

  爷爷拍着我的肩膀,笑着对我说:“天气太热了,狗这种长毛的动物得靠张大嘴巴,通过呼吸散发体内的热量,降低体温,别担心他,没事,傻孩子。”

  记得有一次,他看到一只又大又肥的蝗虫,立马扑过去,但没有扑倒,又接着扑,这样蝗虫走投无路了,薯条把前爪伸过去,眼看就要捉住蝗虫,结果蝗虫“一飞冲天”计给逃走了。无奈的他只能叹叹气。

  薯条向来都是乖巧可爱的,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,但我们的感情很好很好,它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欢声笑语,家里有这样一个活宝,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!

  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【三】:

 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,曾养过一只纯种金毛,它十分可爱,生性活泼,聪明忠诚,很讨我们喜欢。因为它跑起来像闪电一般,我们就给它起名叫“闪电”。

  闪电长着两只机灵的耳朵,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便竖起来,仔细地聆听声响。它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,经常“骨碌碌”地转着,显得炯炯有神。闪电的毛十分光滑柔顺,这得益于我们常常给它清理毛发。闪电刚来我家时,尾巴是冲天长的,渐渐地与身体齐平,最后下垂。闪电只让我摸它的尾巴,要是生人摸了,它就会露出凶狠的一面。

  闪电很机警。一次,它蹲在一个地方长时间不动,正当我疑惑时,就见一只老鼠鬼鬼祟祟地从洞里探出脑袋,这时我才恍然大悟,原来这只狗在抓老鼠呢!就见闪电紧紧地盯住“猎物”,闪电般的冲上去,然后纵身一跃,“可怜”的老鼠就成了它的一顿“美餐”。路人见到这一幕都感到十分稀奇,不住地说:“这狗可真有灵气!”

  闪电是我们家的“看门狗”,非常尽责。那次,二爷爷过年时来我家串门儿,因为闪电不认得他,当二爷爷走到门口时,闪电突然蹿出来,对着他龇牙咧嘴,可把我二爷爷吓得不轻。幸亏奶奶及时“出手相救”,才化解了这次“危机”。

  后来我要上初中了,迫不得已将闪电送给了一户人家。期中考试后,我得知这户人家在外遛狗时,闪电不小心跑到马路上,被车撞死了。听到这个消息,我十分震惊,简直不敢相信,这么聪明的闪电,怎么会跑到危险的马路上呢?闪电的离开让我难过了好久好久。

  我家的金毛狗作文500字【四】:

  一双圆溜溜的眼睛,一身金黄色的毛发,像穿了一件金色的衣裳,它就是我家唯一的宠物——金毛狗当当。

  金毛狗是一种可爱的犬类,温顺漂亮,还特别聪明,很讨人喜爱。

  还记得去年暑假的一天,我和爸爸到音乐广场去散步,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狗,那是一窝小小的金毛狗,刚刚满月,它们一个个瞪着眼睛相互依偎在一起,哼哼唧唧的,我蹲在旁边看的入了迷,它们实在太可爱了。

  “我们可以收留一只吗?就一只。”在我的央求下,爸爸终于同意了。我选来选去,挑了一只小母狗,黑油油的眼睛水汪汪的,我给它取名叫当当。

  从那以后我就视它如珍宝,每次一回家,第一件事就是和它玩一会儿,给它喝牛奶吃面包,每天带它出去散步,还带它一起去度假呢,当当也特别懂事,很听我的话。

  现在它长大了,足足有一米多长,身高也已经80公分了,我们家已经养不下了,爸爸决定把它送回老家去,我恋恋不舍的送它离开我们家,可眼泪却在眼眶中直打转。

  我现在每次放假都会去看它,每次车门一打开,它便热情的迎上来,“汪汪”的叫上几声,好像在说:“欢迎你回来!”然后在我身边转来转去,就像是看到了老朋友一般。

  这就是我的金毛狗当当,虽然我们不能经常在一起,但是我相信我们的感情一定还在,直到永远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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